为充分展示海阳丰富的旅游资源、优良的自然生态环境、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以及淳朴的民俗民风,进一步宣传推介海阳,提高海阳知名度、美誉度,决定从4月份至11月份举办“海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杯旅游摄影和微信作品创意大赛。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共海阳市委宣传部
海阳市旅游局
海阳市广播电视台
2、协办单位:海阳市城市形象策划中心
《今日海阳》报社
3、承办单位:海阳市旅游行业协会
海阳市摄影家协会
二、赛程安排
1、大赛主题
“爱海阳爱旅游”
2、活动阶段
启动征集阶段:4月10日至9月30日
作品展示阶段:5月10日至10月10日
评选表彰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三、宣传推广
市内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及“海阳发布”、“海阳广播电视台”、“今日海阳报”、“海阳印象”、“海阳市旅游局”、“海阳旅游度假区”六个微信、微博全部参与活动宣传。活动启动及各阶段均进行阶段性集中报道,活动结束后获奖摄影作品将制作成册。
四、参赛要求
(一)摄影作品:
1、作品须在海阳市辖区内拍摄,能够反映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美的人文环境、深厚的历史文化、淳朴的民俗民风等主题。
2、作品必须原创,单幅、组照均可,组图4-8幅,限“jpg”格式,大小不低于2M。
3、作品拍摄时间须为2021-03-02以后,且未在海阳市获奖的作品。
4、作品需附文字说明(包括创作时间、地点、标题、投稿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字数100字以内)。
5、作品通过邮箱发送到497095885@qq.com,邮件主题注明“爱海阳爱旅游”投稿。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6、作品需一次成像,不能带有边框、水印等非摄影元素,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不能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允许全景拼接。
为给参赛者提供便利条件,凡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艺术摄影学会、民俗摄影学会会员和中国旅游摄影网注册会员凭《会员证》、媒体记者凭《采访证》均可免费进入市内各景区采风创作。
(二)微信作品:
1、作品要以海阳风光、乡村民俗、地方文化、人物风采等为重要内容,通过游记、诗歌、散文、旅游攻略等形式,反映海阳独特的旅游资源、历史文化、人文风情和现代海阳的精神风貌。
2、作品形式文字、图片、视频均可。以文字为主的微信,文体不限,要求1500字以内,并辅以3-5张图片;以图片为主的微信,要求数量为6张(含)以上,并配以文字说明。视频作品限2021-03-02以后拍摄制作,时长10分钟以内,MP4格式,分辨率1280*720以上,大小不超过500M。
3、文字、图片作品采取“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为题的形式,按Word或WPS文档格式提报,征集邮箱:hy3220366@126.com。
说明:参赛者所用文字、图片、视频需无版权争议,如发生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负;所有入选和获奖作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参赛要求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大赛组织单位及海阳市旅游行业协会成员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
咨询电话:海阳市旅游局0535-3220366
五、奖项设置及评奖
(一)摄影作品:
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600元;优秀奖10个,奖金300元;入围奖50个,奖金100元及价值100元的海阳市旅游景区门票一组。
(二)微信作品:
一等奖1个,奖金2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1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500元;优秀奖10个,奖金200元;入围奖30个,奖励价值200元的海阳市旅游景区门票一组。
征集的作品由主办单位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再经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各奖项。
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海阳市委宣传部
海阳市旅游局
海阳市广播电视台
2021-03-02